“党徽耀所徽·先锋促发展”——树人所党支部“七一”先进典型宣传专栏
七一先进典型
用实际行动贡献律师力量,彰显党员先锋本色
——记树人所敬鑫律师
敬鑫律师,汉族,中共党员,自2017年步入律师行业以来,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律师初心使命,把“人民律师为人民”宗旨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中,并始终践行以下两点,一是坚定法治信仰,维护宪法权威,将宪法作为执业根本准则,在个案代理、法律论证中贯彻宪法精神,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践行者而非旁观者;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主动将执业活动置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框架下,在涉及企业合规、协助地方制度建立等业务中,推动政策与法律衔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先锋模范作用发挥
SHUREN
在实际工作中敬鑫律师也是这样做的。2024年,为助力我省融资平台退出工作,敬鑫律师在面对国家“一揽子”融资平台化债政策信息量大,省内融资平台压降任务重,且我省已被列为债务风险化解的重点省份,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的背景下,第一时间梳理并收集相关政策文件,学习政策法规,参与并制作形成了《关于融资平台退出的相关法规汇编》,为后续《青海省融资平台退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起草工作奠定基础。
经过多次研讨、修改,敬鑫律师结合委托单位意见建议对《细则》进行修改和调整,并根据委托单位报送文件的需求起草报送申请、印发通知、细则起草说明等配套文件,在未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此项工作,既展现了专业性又体现了敬鑫律师高度的责任心,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她在案件处理中将党员先进性与法治专业性深度融合,不仅能精准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边界,为客户保驾护航;更会在沟通中耐心倾听诉求,设身处地为客户分析利弊,并围绕《细则》理解与适用对相关单位多次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加了客户的信赖和认可,真正践行了“专业为基,责任为本”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