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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矿法下,矿业权物权登记新意义

2025-05-28 08:54:23 38

前言

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新矿法”)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设立矿业权的,应当向矿业权出让部门申请矿业权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矿业权出让部门应当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矿业权登记簿,并向矿业权人发放矿业权证书。矿业权变更、转让、抵押和消灭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矿业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抵押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矿业权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在法律层面确立了新的矿业权物权登记制度。这一变化不仅为矿业权人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保障,也为矿产资源的规范开发和高效利用奠定了制度基础。本文将从法律条文出发,深入探讨新矿法下,矿业权物权登记的新意义。

 

一、矿业权物权登记的法律基础

 

新矿法明确将矿业权纳入物权范畴,赋予其物权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九条,矿业权属于用益物权,权利人依法享有对特定矿产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矿业权物权登记,则是确认和保护这一权利的重要法律程序。

 

 

新矿法第22条规定:“矿业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款明确了登记的法律效力,即矿业权物权登记具有公示公信作用,是权利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二、矿业权物权登记的新意义

 

根据新矿法第二十二条,矿业权登记属于登记生效,不依法进行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这与不动产的物权登记性质近乎一致,因此矿业权物权登记将有如下新的意义:

(一 )明确权利归属,减少纠纷

 

与不动产物权登记相似,矿业权物权登记的核心意义在于确权。通过登记,矿业权人的权利得到法律确认,可以有效避免因权属不清引发的纠纷。

 

 

举例1:某矿业公司A想将自己的采矿权转让给B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合同但并未办理变更登记。B开采一段时间后找到C想要将矿山的采矿权转让给C,C因不懂相关政策在没有查看采矿权登记情况下便与B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合同。后因B未给A支付转让款,A跑到矿山阻止开采并向C说明其是矿业权人,C不服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最终认定,由于矿业权未变更登记,仍然登记在A名下,采矿权依旧属于A,虽然A与B,B与C签订的合同已成立,但并未经过有关机关审批,均未生效。C公司因未生效合同产生的损失可以向B要求赔偿。

(二)增强权利公示效力,防范第三方侵权

 

 

矿业权物权登记具有公示效力,意味着权利信息向社会公开。任何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采或占用矿产资源,都可能构成侵权。

 

 

举例2:某矿业公司依法办理了矿业权登记,后发现另一企业在同一区域非法开采。公司依据登记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获得赔偿。这一例子表明,登记为权利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三)促进矿业权流转和使用,激活市场活力 

 

 

新矿法明确矿业权可以依法变更、转让、抵押,而登记是这些交易生效的前提条件。通过登记,矿业权流转更加规范,市场活力得到释放。同时新矿法进一步明确了矿业权用益物权的属性,在后续施行过程中将逐步解决矿业权管理中行政干预过多的问题,保护并促进其在市场上能以多种形式合作开采。

 

 

举例3:某矿业公司因资金短缺,将采矿权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由于采矿权已登记,银行放心放款,公司顺利渡过难关。这一案例体现了登记在促进矿业权流转中的重要作用。

(四)强化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责任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采矿权登记人需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资料作为矿业权登记备案的重要内容。而通过新矿法规定的登记,可以进一步锁定矿业权人,进一步加强了矿业权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义务。

 

 

举例4:某矿业公司因未提交环评资料而被拒绝进行采矿权登记,后在实际开采过程中,又因未履行环保义务,被发证机关吊销采矿权许可证。

(五)避免“一证失,两权无”的情况

 

新矿法将矿业权登记作为其物权属性的有效证明,而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则是矿业权人可以勘探、开采的行政许可文件,两者将在不同性质领域发挥作用,即矿业权将不能仅仅被一张许可证所涵盖。换一句讲,即使相关行政许可到期或废止,亦不能等同于矿业权人丧失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益,其仅影响开采行为,而不影响矿业权人的用益物权。

 

举例5:A公司与某政府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合法取得了案涉矿山采矿权。后A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探矿并探明相关矿产,其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但因各种公共原因,直到探矿权到期,依旧未能办理采矿权,后该矿山被关停,A公司诉讼要求补偿,法院认为相关行政许可到期或废止,亦不能等同于矿业权人丧失矿产资源的占有权益,其仅影响开采行为,而不影响矿业权人的用益物权,相关权益仍然应当予以保护。

 

三、矿业权物权登记的操作建议

 

1. 及时办理登记

矿业权人应在取得矿业权后,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确保权利得到法律保护,及时进行公示。

 

 

2.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在登记过程中,矿业权人应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因虚假登记导致权利被撤销。

 

 

3. 关注政策动态

新矿法对矿业权登记提出了更高要求,矿业权人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四、结语

新矿法下,矿业权物权登记不仅是权利确认的法律程序,更是维护矿业权人权益、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通过登记,矿业权人可以获得更明确的法律保障,同时也有助于推动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希望本文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矿业权物权登记的新意义,为矿业活动提供法律参考,也希望各位矿业权人遇到相关问题可以及时咨询矿业律师,以免错过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