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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言碳语 | 新规热点速递

2026-04-15 18:24:32 90

SHUREN LAWYER

新能源行业的同仁们,大家好。

新能源行业政策密集调整、市场快速迭代,合规能力正成为新能源企业行稳致远的核心竞争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行业政策,【树人·能言碳语】专栏正式与您见面。

我们将定期梳理最新政策法规与行业要闻,以专业视角解读合规要点,助力您把握趋势、防范风险。

 

《能言碳语》第1期准时与您相见!

法眼观能源,专业助远行。

 

月度要闻精选

SHUREN LAWYER

01 国内新能源政策

1.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

2.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3.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

4.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5.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1、国家能源局印发《2026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

2026年3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6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附件2026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重点方向清单中,明确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电力需求侧管理、电力市场和供电服务、新型储能和氢能等6个专业方向。其中新型储能方向包含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储能装备、新型储能智能化运行等。

 

 

2、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2026年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简称“《通知》”),将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等43个项目、河北省张家口市等10个城市列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第一批)。《通知》强调,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扎实做好试点建设,依托试点项目应用新技术、新模式,依托试点城市开展系统集成,同步完善配套政策机制。同时,试点相关项目须符合国家及地方项目规模管理等政策要求,不得以试点名义随意扩大建设或改造内容。

 

 

3、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

3月20日,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提出提高风电、光伏、氢能、新型储能等新能源领域变压器能效和系统适配性。持续提升通用性强、用能量大、发展前景突出的节能装备能效水平,加强节能装备供给与应用。

方案聚焦六大节能装备核心赛道,以系统节能、AI赋能、绿色制造为核心路径,为下一阶段工业节能降碳与新型工业化建设绘就了清晰路线。坚实的产业基础为这份蓝图的落地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两新”政策实施以来,全国已累计形成年节能量超6900万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超1.7亿吨。“十四五”以来,我国持续完善节能标准体系,累计制修订节能领域标准133项,推动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量大面广的用能设备能效平均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为制冷制热装备等重点领域的深度节能升级筑牢了根基。在此背景下,《实施方案》的出台既是对既有成效的巩固,更是对产业未来发展的系统谋划。为进一步放大产业优势,《实施方案》提出将锚定高效异步电机、宽域永磁电机、直驱电机、磁悬浮电机及高精度工业伺服电机推广应用。作为工业领域的“动力心脏”与“电力枢纽”,节能电机、变压器是《实施方案》优先攻坚的核心领域,也是我国节能装备产业规模与技术实力的集中彰显。方案明确,到2028年,新增节能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占比均达到35%,在役占比超15%;新增节能变压器占比超75%,在役占比达15%,以刚性指标驱动全行业提质增效、迭代升级。

《实施方案》聚焦节能电机、变压器、工业热泵、工业制冷(热)和加热设备、水电解制氢装备、信息通信设备等六类节能装备,以促进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为主线,提出六方面内容。一是总体要求。提出到2028年,节能装备关键材料、零部件取得突破,重点行业领域用能系统匹配性、实际运行效率持续提升,电机、变压器等节能装备能效水平达到国际领先。二是加快先进节能装备研发推广。针对更高效率、更高性能的节能电机、变压器、工业热泵、工业制冷(热)和加热设备、水电解制氢装备、信息通信设备,提出符合市场需求且节能效果突出的新材料、新部件、新产品。三是扩大节能装备绿色低碳供给。促进节能装备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提出加强产品绿色低碳设计和制造、加强废旧装备回收处置等任务。四是强化节能装备系统耦合匹配。着眼于装备与装备、装备与场景的耦合匹配,着力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用能设备系统运行效率,实现工业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五是推进节能装备数字化提升。针对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节能装备领域的应用,提出构建装备节能降碳大模型、创新发展高效节能智能设备、推进人工智能赋能节能装备应用等任务。六是构建产业健康发展环境。提出加快节能装备更新改造、完善节能装备标准体系、加强产业发展统筹协调等工作举措。

 

 

4、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6年3月16日,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三部门将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科学、有序、积极探索氢能商业化综合应用路径,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一体化融通发展。

《通知》提出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级,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撑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通知》共分为七大部分。一是总体要求。试点遵循应用牵引、因地制宜等原则,以城市群为载体,推动氢能应用从燃料电池汽车拓展至交通、工业等多元领域,攻克技术堵点、突破产业瓶颈,形成可复制的商业应用模式;通过“揭榜挂帅”遴选试点城市群,推动氢能全产业链融通发展。二是试点任务。各城市群优先选择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等场景试点,构建“1+N+X”综合应用生态。1个通用场景:燃料电池汽车为所有试点城市群的基础场景,是氢能交通领域规模化落地的核心;N个核心工业场景: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四大场景,聚焦工业用氢大户的碳减排,是氢能规模化消纳的关键;X个创新场景:轨道机车、船舶、航空器、电子、制药等多元场景,为氢能未来应用拓展试验田,推动技术创新突破。三是试点申报与遴选。氢能综合应用试点以城市群为主体申报,需按“地域联通、产业协同、生态闭环”要求自愿组合并确定牵头城市;申报城市群需具备清晰应用场景、低碳氢保障、产业链基础等条件,发挥龙头企业支撑作用,牵头城市做好统筹协调,以燃料电池汽车为通用场景因地制宜布局,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且项目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经第三方评审、方案完善及三部门审核后,择优确定5个城市群,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四是奖励标准。中央财政采用以奖代补对试点城市群予以资金支持,奖励标准按终端应用及用氢规模分档确定。试点周期4年,单个城市群奖励上限16亿元,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氢能综合应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债及清欠等,需切实降低终端用氢成本。五是绩效评价和资金拨付。各试点年度结束后,牵头城市需在30日内编制年度自评报告,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三部门。三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按“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拨付资金,根据年度绩效核算奖励积分(1积分约8万元),试点结束后统一清算。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奖励上限16亿元,已享受其他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六是组织实施。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试点城市群建立协同、考核与约束机制,营造政策环境。城市群作为责任主体,需成立专班、压实责任、严守安全,按期完成任务。鼓励地方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完善氢能基础设施管理,便利燃料电池汽车通行。中央奖励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推动财政与金融协同,为试点提供多元资金保障。七是监督管理。三部门将对试点开展全过程指导、技术支持与绩效管控,城市群需按要求上报相关数据。对进展滞后的城市群,可采取调整方案、扣减或暂停资金、取消试点资格等措施。三部门将根据技术与产业发展,定期优化技术指标,适时调整试点目标、场景及城市群组成。

 

 

5、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

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家有关部门正式为“光伏退役潮”提前布局,建立组件回收与再利用的制度体系。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光伏组件绿色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有效提升,组件报废评价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得到完善。表层结构拆解、层压件高效分离、组分提取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废旧光伏组件综合利用产品在金属冶炼、装备制造、建材生产等重点领域的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制定一批光伏组件绿色设计和综合利用方面的技术标准,培育一批废旧光伏组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光伏组件综合利用量累计达到25万吨。到2030年,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场景和应用方式不断拓展,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紧密、产能布局合理、能够应对大规模退役潮的废旧光伏组件综合利用能力。

 

02 青海省新能源政策

1.青海省印发《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光热发电)

2.青海省发改委发布《青海省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投资兴业优选青海”品牌若干措施》

3.青海省发改委印发全国首个青海出台光热发电专项新政《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1、青海省印发《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光热发电)

2026年3月1日,青海省印发《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积极推动光热发电产业从示范引领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转型。《若干措施》指出,青海将统筹考虑光热发电建设进度及电价承受能力,坚持“分年分批、稳慎推进”原则,有序配置光热发电建设项目,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青海将在全国率先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发展,使其成为重要的调峰性电源和基础性电源,实现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积极引导创新资源向光热企业集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点设备、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专利,增强产业竞争力。

 

 

2、青海省发改委发布《青海省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投资兴业优选青海”品牌若干措施》

3月23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青海省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投资兴业优选青海”品牌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新型储能、光热容量电价补偿机制,合理布局水风光储及调节性电源,推行“一站式”并网服务,提升新能源消纳调控能力,增强企业用能优势。

措施明确:一、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非禁即入”,清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许可及服务业等领域准入壁垒,专项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准入条件之外违规设置障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牵头。以下任务均涉及各市州人民政府,不再单独列出);

二、新增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供应,推广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应模式。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三、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清洁能源、绿色算力等项目实行打捆审批,推行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四、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新型储能、光热容量电价补偿机制,合理布局水风光储及调节性电源,推行“一站式”并网服务,提升新能源消纳调控能力,增强企业用能优势。(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牵头);五、对符合产业“四地”定位、新质生产力等重大产业项目,推行“能企直通车”,通过双边协商、挂牌交易等方式锁定长期绿电资源。稳步扩大绿电直连规模应用,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推动绿电消费认证机制建设,支持第三方机构做好绿电溯源与绿电认证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六、实施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深度行”,搭建产业链链主与上下游企业常态化交流平台,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快推进电线电缆、汽车、钢材等3H高原认证体系建设,发展锂电材料、镁基材料等高端产业链,培育储能产业、氢能产业、能源装备制造等高端业态,拓展绿色算力应用新场景,打造零碳园区、绿电制造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能源局牵头);七、围绕“影视研学+红色教育+生态探秘”等旅游产品,创推“影视IP+文旅体验”融合发展模式,打造“人文场景+风貌街区+自然秘境”全域文旅产业。推动“人生第一座雪山”综合性高原冰雪运动基地与雪地露营、登山滑雪等冰雪业态融合发展,开展“夏季到青海登雪山”顶流体验游。以青海湖、拉脊山、同宝山等高原追光传播热点,赋能舞台观赏剧、特色美食品尝等“日出+”组合产品。(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牵头);八、全面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牵头);九、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按规定将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省财政厅牵头);十、建立重大重要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严肃查处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劣质低价、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十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常态化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省司法厅牵头)推广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制度化推动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省涉企执法监管相关部门牵头);十二、落实经济纠纷在线诉讼调解工作机制,推动“综治+法院+司法”多元联动化解商业纠纷。(省法院、省司法厅牵头);十三、建立消费投诉快速响应机制,设立就近解决、现场化解的消费维权服务站,推行“经营者首问负责制”,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十四、强化落实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推广“信易贷”“碳汇质押”“绿电贷”等特色金融产品,丰富信用、保险、担保、质押等增信措施,综合运用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提供多元组合融资渠道。(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青海省分行、青海金融监管局牵头);十五、聚焦企业办理项目申报、招标投标、企业上市、融资借贷等事项,在42个领域全面推进“信用代证”。迭代“青信融”平台,实现财政贴息奖补“一站式”申报审核、融资“一网通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十六、构建青年友好型创业环境,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青创业,健全“初创—孵化—加速”全周期培育机制。增强“青海e就业”精准服务效能,推动实现就业服务“一体化办理、精准化推送、智能化监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牵头);十七、建立惠企政策集中统一发布机制,依托“青松办”平台开发“助企惠企服务专区”,全量归集、精准推送国家、省、市、县惠企政策,推动行政给付、税费政策、财政补贴等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省数据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牵头)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提升申请材料、业务数据等共享重复使用的深度广度。(省数据局牵头);十八、办好外资企业青海行、“青货出海”经贸交流活动,开辟“双冷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推动AEO企业扩容提质,丰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建立查检联动机制,实现线上受理、线上放行。(省商务厅、西宁海关牵头)

 

 

3、青海省发改委印发全国首个青海出台光热发电专项新政《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6年3月3日,青海省发改委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到2030年全省光热发电在建在运总规模达到800万千瓦、在运装机突破500万千瓦的目标。这是国家《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后,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完整落地细则。  

《措施》共出台十项具体措施。一是分年有序推进建设。围绕“十五五”电力缺口与调峰需求,每年滚动实施100-200万千瓦独立光热项目,实行竞争性优选,重点突出调节性能、技术先进性与经济性。二是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建立省级统筹的“一项目一专班”协调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强化用地、用林、用草、用水及并网等要素保障,加快项目落地。三是强化价格与容量支持。推进机制电价竞:价,合理设置竞价区间并逐年退坡,确保纳入电量比例;完善可靠容量评估,对容量价值给予补偿,提升项目收益稳定性。四是拓展多元应用场景。支持“风光热储”一体化及绿电直连试点建设,探索离网供电系统,满足绿色算力、装备制造等高端用电需求。五是深化电力市场参与。鼓励光热项目参与中长期、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拓展调峰、调频、备用等服务功能,构建多元化收益结构。六是探索自建厂用电源。支持已并网光热项目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离网光伏及储能(不超装机15%),保障厂用电、降低运营成本。七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围绕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示范,支持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落实研发激励政策,推动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八是推进规模化技术示范。以30万千瓦级为主流、逐步向60万千瓦级提升,推广塔式、槽式等高效技术路线,增强夜间保供与系统响应能力。九是拓宽投融资渠道。争取政策性金融和中央资金支持,鼓励长期低息贷款、REITs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形成可持续投融资机制。十是深化国际合作布局。依托资源与产业优势打造示范项目,推动核心技术与装备“走出去”,拓展中亚、西亚等“一带一路”市场,提升国际影响力。

 

03 新能源行业热点

1.我国水深最深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2.青海首个风电绿电直连项目获批

3.中国电建承建哈萨克斯50MW风电项目投产

4.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绿色燃料产业发展专题座谈会(绿色燃料)

5.新疆4个绿电直连项目正式获批

6.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3月)调度会

 

1、我国水深最深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据央视新闻报道,我国水深最深的海上风电项目——华能山东半岛北-海上风电场,今天(4月7日)全容量并网发电,标志着我国商运海上风电在深远海领域实现新突破。

该项目由华能山东分公司投资建设,烟台电厂运营管理,总装机50.4万千瓦,安装42台12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场址中心离岸约70公里,水深52-56米,为我国水深最深的商运海上风电项目,年发电量约17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50万吨。

项目创新应用四桩导管架基础结构,最高可达83.9米,为国内同类型最高,可有效确保风机在深远海复杂地质环境下的安全稳定。项目依托北斗系统研发了高精度定位技术,实现了海底沉桩的毫米级施工定位,结合智能辅助沉放技术,将深远海单台风机沉桩作业时间从48小时缩短至29小时。借助无人机与人工磁场协同技术,项目完成了95.6公里超长海缆铺设。

我国“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在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海域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规范有序推进深远海风电开发,推动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规模达到 1 亿千瓦以上。我国海上风电产业正从规模化发展迈入“基地化、集群化、深远海”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历史阶段。

 

 

2、青海首个风电绿电直连项目获批

近日,青海省投桥头铝电绿电铝产能置换转型升级项目配套的绿电直连项目取得海北州发改委核准批复。

该项目是青海省首个核准的绿电直连项目,也是青海首批单体规模最大的绿电直连示范项目。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吉尔孟乡、泉吉乡、伊克乌兰乡,规划新建650兆瓦风电装机和1座新能源升压站,并配置储能系统,通过一体化电源、储能、输电布局,为绿电直供筑牢硬件基础。

作为电解铝产业绿电直连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达14.22亿千瓦时,新能源利用率达100%。通过电源侧与负荷侧深度绑定,将高原得天独厚的风光资源转化为产业发展实际动能,实现1+1>2的发展效果;同时还能有效降低产业碳排放强度,助力打造高附加值、高竞争力的绿电铝标杆产品。

青海省投表示,将以绿电直连项目为抓手,全面盘活传统电解铝产业存量、拓展绿电直连创新业态增量,通过电源侧与负荷侧深度绑定,为电解铝产业送上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定制餐”,构建“绿电支撑绿产、绿产消纳绿电”的良性循环,实现青海风光资源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让高原“风”“光”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为推动集团公司“均衡增长战略”在青落地、全面融入青海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贡献省投力量。

 

 

3、中国电建承建哈萨克斯50MW风电项目投产

日前,由中国电建成都院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的哈萨克斯坦阿尔卡雷克50兆瓦风电项目成功并网发电。

项目位于哈萨克斯坦科斯塔奈州阿尔卡雷克市,共配备8台6.25兆瓦风机,风机叶轮直径达185米,配套建设6.7公里场内道路。这一项目的建成,是中国电建成都院在哈萨克斯坦继札纳塔斯、谢列克、赫罗姆陶等系列风电项目、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又一标志性成果。

 

 

4、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绿色燃料产业发展专题座谈会(绿色燃料)

2026年3月3日消息,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绿色燃料产业发展专题座谈会,深入研判绿色燃料产业发展前景,系统谋划未来产业发展相关举措。会议指出,发展绿色燃料产业有利于替代石油、保障能源安全,有利于降低碳排放、促进绿色发展,有利于促进新能源非电利用和消纳、增强发展新动能,是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已出台系列政策举措,引导相关企业开展了有益探索。会议强调,要因地制宜、统筹施策,推动绿色燃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坚持系统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布局;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形成产业科学发展模式等。

 

 

5、新疆4个绿电直连项目正式获批

2026年4月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区第一批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清单日前印发,4个绿电直连项目正式获批,标志着新疆新能源就近消纳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获批的4个绿电直连项目是: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绿电直连项目、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绿电直连项目、塔里木油田阿克苏沙雅县富满区块绿电直连项目、戈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电直连项目。

4个项目合计新能源装机63万千瓦,均为并网型项目,应用场景覆盖多晶硅、煤化工、油气、石化等行业。

塔里木油田阿克苏沙雅县富满区块绿电直连项目:该绿电直连项目坐落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以南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是集“源网荷储”于一体的综合性绿色能源项目。在用电侧,主要用户是年产油气超460万吨的我国最大超深油田——富满油田。在电源侧,是塔里木油田即将启动建设的油气行业增产扩绿10万千瓦光伏项目。项目落成后,将实现新能源发电与油气生产的精准对接,相当于为用能企业铺设了“绿色专线”。不仅提升了绿电来源的透明度与可追溯性,使产品碳足迹核算更为精准可信;而且促进了新能源的就地消纳,有效减轻电网输电压力,让绿色光伏资源真正“发得出、用得掉”。

根据方案,绿电直连项目将建设一座总装机规模10万千瓦的光伏电站,作为绿色电力的源头。为保证稳定供电、降低弃光率,将新增一座20兆瓦/80兆瓦时的储能电站,承担起超级“充电宝”作用,有效平抑光伏波动,保障负荷连续供电。连接电源和用电侧的,是规划建设的2.5公里直连输电线路与110千伏变电站。不久的将来,这些绿色电能将通过专用线路“直达”用户。

戈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绿电直连项目:该项目是昌吉回族自治州首个获批的绿电直连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投资10.55亿元,规划建设300兆瓦集中式风电与30兆瓦/60兆瓦时储能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通过“绿电直连”模式,为年产6万吨的高端电子级多晶硅生产线提供绿色电力。

项目建成后,将构建起国内领先的“多晶硅生产+绿电供应”闭环能源体系,既能助力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也能推动新能源生产与绿色用能深度融合。据测算,该项目风电场年最大发电量可达9亿千瓦时,将满足企业35%以上的用电需求,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55万吨。

这不仅大幅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提升产品附加值,更能有效缓解区域电网的输电压力,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为全疆乃至全国多晶硅行业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准东”绿色转型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项目配套建设的储能电站,如同为项目安装了“超级调节器”,能有效平抑风电出力波动,确保多晶硅连续稳定生产。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供电可靠性,更探索出一条规模化新能源消纳的有效路径。 目前,建设方正加快推进项目接入系统批复等前期工作。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绿电直连项目:项目紧密围绕能源化工产业项目建设,以专线方式引入绿色电力,为高载能产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48.28亿元,是浙江省能源集团和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共同投资的国有合资公司。公司主产品为年产20亿标方天然气。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绿电直连项目: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绿电直连项目紧密围绕能源化工产业项目建设,以专线方式引入绿色电力,为高载能产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经测算,仅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绿电直连项目每年可新增绿电消费约3.2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9.3万吨以上。

 

 

6、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3月)调度会

2026年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3月)调度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2026年1~2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情况,听取1月调度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分析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2026年1~2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头良好,装机规模、发电量稳步增长,绿色电力供给能力持续增强。截至2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23.8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3%;新增装机4497万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的68.4%;发电量570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34.5%。其中,风电光伏装机累计并网18.83亿千瓦(风电6.51亿千瓦,光伏发电12.32亿千瓦),发电量合计375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22.7%,对能源绿色转型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持续发力,进一步做好扩大投资工作。要保持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增长的良好态势,加强对地方能源企业的指导、调度和督促,毫不松懈地做好这项工作。二要统筹协同,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统筹好外来电和本地新能源发展,强化长期购电协议履约,稳定新能源电量消纳预期;电网企业要加大电网投资、优化调度管理,持续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发电企业要理性判断,合理谋划项目布局。三要因地制宜,进一步促进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能源禀赋和产业结构,因地制宜探索绿电直联、零碳园区等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拓展新能源非电消纳空间。四要内外兼修,进一步提升新能源企业市场竞争力。新能源企业全面参与市场交易是必然趋势。当前,企业要练好“外功”,提升新能源场站发电能力、优化发电曲线,推进系统友好型电站建设;同时修炼“内功”,加快适应市场交易规则,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育,精准把握市场机遇、高效匹配市场需求,为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水电总院、电规总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中国电力报、光伏资讯、汇融研究、北极星电力网、每日风电、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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