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人视角SHUREN NEWS

破旧立新丨破产热点速递

2026-08-13 08:50:04 95

01热点播报

1.四川双流法院建立执行管理人机制 探索执破衔接新路径

2026年8月5日,四川双流法院正式印发《关于建立执行管理人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在四川省法院范围内率先建立执行管理人工作机制,这是双流法院在推进“执破衔接”改革领域的又一重磅创新举措。
信息来源:双流法院微服务微信公众号
 

2.武汉江汉法院:深化破产前端治理 跑出庭前纾困“加速度”

近年来,武汉江汉法院聚焦破产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持续做实危困企业拯救重点工作。从“探索危困企业预重整拯救机制”省级先行区改革试点起步,到构建“调立审执破保‘一件事’改革”全流程司法保障机制;从2023年与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签署首份破前调解备忘录,到2026年8月4日,武汉江汉法院与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进一步签署《建立企业破产案件庭前纾困服务工作机制工作备忘录》,走出了一条破产前端治理的精细化之路。
信息来源:武汉江汉法院微信公众号
 

3.上海检察三分院:筑牢破产领域法治防线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破产是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最后一公里”,破产程序运行是否公正高效,直接关乎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信用体系维护与区域经济秩序稳定。面对破产领域虚假诉讼、恶意逃废债高发,且违法手段不断翻新、日趋隐蔽的治理难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立足破产检察监督专业一体化办案体系,创新构建穿透式监督协同机制,统筹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融合履职,加强数智赋能,精准打击虚假破产、虚构债权、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平等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以高质效涉企民行监督护航市场主体公平有序退出。
信息来源:上海检查三分院微信公众号
 

02典型案例

1.湖南首例虚假破产案件:依法识破“假破产、真逃债”,维护破产程序诚信基础

基本案情

岳阳某置业公司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审查过程中,法院发现该公司作为房地产企业,此前经营情况并无明显异常,却突然申请破产,且提交材料显示公司严重资不抵债,相关情况存在疑点。

进入破产程序后,部分债权人反映公司仍拥有一定资产,不应直接破产退出。法院遂重新委托审计机构核查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经审计发现,公司实际并不存在此前反映的严重资不抵债情况。进一步调查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通过篡改财务资料、虚构员工工资、工程费用、借款及应付款等方式,虚增债务2,800余万元,制造企业资不抵债假象,企图利用破产程序逃避债务。同时,其还利用公司资金偿还个人债务59万元。

裁判结果

岳阳中院认为,公司是否具备破产原因尚无法确定,遂依法驳回破产申请,并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1月,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对黄某涉嫌虚假破产罪、挪用资金罪立案。经审理,法院认定黄某犯虚假破产罪(未遂)及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破产制度旨在帮助诚实但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实现救治和退出,并非逃避债务的工具。本案中,法院通过破产审查、债权人反馈、重新审计等方式查明企业真实情况,并实现破产程序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打击“假破产、真逃债”行为。该案作为湖南省首例虚假破产案件,明确了正常经营失败与恶意利用破产程序逃避债务的界限,对于维护破产程序诚信基础、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信息来源: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2.长沙法院绿色破产典型案例: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基本案情

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主营环保设备生产及机械零部件加工。因受房地产关联行业市场影响,经营陷入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23年8月,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债权人申请,该案被移送破产审查。2024年3月,长沙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管理人进场清产核资后发现,厂内存有约300立方米未处理污水及大量危险废料,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处置问题。

裁判结果

针对危废物品的处理问题,法院指导管理人系统排查各类污水、废物性质与数量,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联合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确保清算期间环境安全。处置过程中,采取“专业无害化处置与资产处置协同推进”模式,通过招拍挂引入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与再生资产企业协同作业,对具有回收价值的刨砂机等设备依法处置,对油漆渣、污泥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环保规范安全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工业园区、管理人按职责分工开展全过程现场监管,最大程度保障环境安全,维护资产价值。

典型意义

作为环保企业,其停产后的污染治理更具示范意义。本案中,法院将生态安全贯穿破产财产处置全过程,通过构建府院联动、专业协同的环境治理模式,将资产处置与危废处置相结合,为涉环保类企业破产中平衡生态保护与财产处置协同推进,提供了可复制的“长沙样本”。
信息来源:长沙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


03国际资讯

EchoStar旗下卫星互联网子公司Hughes申请破产保护

近日,美国通信企业EchoStar旗下卫星互联网服务商Hughes Satellite Systems

Corporation已向美国得克萨斯州南区破产法院申请第11章破产保护。Hughes主要从事卫星互联网业务。根据其破产申请文件,公司资产及负债规模均约为10亿美元至100亿美元。此前,公司已因债务压力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面临较大财务困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存在约15亿美元债务将于8月到期,其在监管文件中表示,目前缺乏足够现金储备、未来经营现金流及已承诺融资以履行未来12个月债务义务,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作为EchoStar债务重组计划的一部分,Hughes的破产申请继EchoStar旗下另一子公司Dish DBS之后展开。2026年6月,Dish DBS已申请破产,并寻求法院批准预先协商完成的重组方案,以应对即将到期的债务。Hughes此次申请破产保护,反映出卫星通信行业企业在资本投入高、竞争加剧及融资环境收紧背景下面临的债务压力。后续公司将通过第11章程序寻求债务调整、优化资本结构,并推动业务持续运营。

信息来源:英国媒体路透社官网
 

04观点践行

韩长印、王雯慧:

破产重整中的名义清偿率问题

重整计划清偿方案中包括债转股在内的非现金清偿的名义清偿率约定,引发了实际清偿率或低或高的争议。现有应对方案中诸如赋予债权人清偿方案选择权、明确担保第三人的责任、界定有过错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等,虽能部分缓解相关争议,但仍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名义全额清偿“名实不符”的核心症结在于重整程序中事前股权评估价格与重整后股权实际价格之间的固有差异,这种差异受评估方法局限性、企业经营不稳定性等因素影响,具有难以完全克服的特性。而在债转股清偿方案中引入对赌条款、可赎回优先股、可转债等股债融合类估值调整工具,可为债务人及其出资人、债权人三方主体提供重新评估股权价值的机会。通过考量股权最终实际价值与重整计划约定的最低清偿比例,可触发双向调整机制:若债权人获得的实际清偿比例低于最低清偿比例,由债务人或者出资人通过现金补偿、股权补偿或股权回购等方式补足差额;反之,则由债权人通过股份让渡、股权赎回等方式返还超额利益,从而实现对重整债权人利益的精准保障。

关键词:重整程序;债转股;名义清偿率;股债融合;估值调整机制
信息来源:法治视野微信公众号


团队介绍

树人并购团队主要办理企业重整、清算、破产债权代理等破产相关业务。近年来,本团队承办了青海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青海省首例实质合并重整案、青海省首例房地产企业重整案、青海省首例企业清算转和解案等近30起重大案件。